卢氏县关于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点的通告

卢氏县融媒体中心

2022-12-08 09:20:19

广大居民:

    为贯彻落实国家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【2022】113号)精神,“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,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,其他人员愿检尽检,除养老院、福利院、医疗机构、托幼机构、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,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不查验健康码,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,不再开展落地检”。为满足广大居民愿检尽检需求,结合我县实际,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,决定自2022年12月8日起,调整我县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,采样点实行单采收费。现将调整后的采样点通告如下:

序号采样点名称设置位置工作时间采集范围
1县医院采样亭县人民医院正门西侧采样亭上午7:30—11:30黄码人员
下午2:00—4:30
2卢园广场采样点卢园广场东北角上午7:30—11:30愿检尽检
下午2:00—4:30
3新中医院西侧采样屋县新中医院西侧上午7:30—11:30黄码人员
下午2:00—4:30
4新中医院门口采样点县新中医院门口上午7:30—11:30愿检尽检
下午2:00—4:30
5老妇幼保健院采样点老妇幼保健院门口上午7:30—11:30愿检尽检
下午2:00—4:30
6新妇幼保健院采样点新妇幼保健院采样点上午7:30—11:30愿检尽检
下午2:00—4:30
7乡镇卫生院采样点各乡镇卫生院上午7:30—12:00愿检尽检


卢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12月8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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