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居民:
为贯彻落实国家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【2022】113号)精神,“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,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,其他人员愿检尽检,除养老院、福利院、医疗机构、托幼机构、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,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不查验健康码,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,不再开展落地检”。为满足广大居民愿检尽检需求,结合我县实际,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,决定自2022年12月8日起,调整我县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,采样点实行单采收费。现将调整后的采样点通告如下:
序号 | 采样点名称 | 设置位置 | 工作时间 | 采集范围 |
1 | 县医院采样亭 | 县人民医院正门西侧采样亭 | 上午7:30—11:30 | 黄码人员 |
下午2:00—4:30 | ||||
2 | 卢园广场采样点 | 卢园广场东北角 | 上午7:30—11:30 | 愿检尽检 |
下午2:00—4:30 | ||||
3 | 新中医院西侧采样屋 | 县新中医院西侧 | 上午7:30—11:30 | 黄码人员 |
下午2:00—4:30 | ||||
4 | 新中医院门口采样点 | 县新中医院门口 | 上午7:30—11:30 | 愿检尽检 |
下午2:00—4:30 | ||||
5 | 老妇幼保健院采样点 | 老妇幼保健院门口 | 上午7:30—11:30 | 愿检尽检 |
下午2:00—4:30 | ||||
6 | 新妇幼保健院采样点 | 新妇幼保健院采样点 | 上午7:30—11:30 | 愿检尽检 |
下午2:00—4:30 | ||||
7 | 乡镇卫生院采样点 | 各乡镇卫生院 | 上午7:30—12:00 | 愿检尽检 |
卢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12月8日